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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女吵嘴賭氣坐鐵軌被撞身亡 對吵者被判賠20萬
原標題:14歲少女吵嘴賭氣,坐鐵軌被撞身亡 法院判決“對吵者”擔責7成賠20萬
僅因為懷疑蝦籠被人動過,45歲的丁某與2名不滿16歲的中學生發生爭執。爭吵中,14歲的小麗一時沖動坐上鐵軌,稱如果丁某不向受辱同學道歉,她就不下來。在火車“隆隆”駛來的危急關頭,小麗被火車帶倒,傷重身亡。(本報曾經報道)小麗家人隨后將丁某告上了法院。昨日,徐州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,丁某應當承擔70%責任,賠償近20萬元。
案情回顧
少女賭氣坐鐵軌“你不道歉我不下來” 真的被駛來的火車撞上了
這起離奇事件發生在2011年5月14日下午,同在新沂市瓦窯鎮某校就讀的小麗和小芳正結伴參加同學聚餐。當時小麗只有14歲,而與她同行的小芳也不到16歲。事發當天下午1時許,她們經過該鎮曹莊附近時,走著走著突然聽到身后有人罵罵咧咧。
兩個女孩回頭去看是怎么回事,發現一名中年男子丁某正一邊檢查河溝里的蝦籠,一邊指著小芳說她動過了蝦籠。小芳隨即和男子發生爭執,小麗為同學鳴不平,很快加入了爭吵。
三人越吵越激烈,45歲的丁某的話也越來越難聽。情緒激動之下,小麗翻過鐵路護欄網,直接坐到鐵軌上,要求和丁某賭咒,除非丁某向她們賠禮道歉,否則就不下鐵軌。沒想到,丁某仍然和兩人繼續爭吵,既沒有道歉,也沒有勸小麗離開鐵軌。悲劇很快發生了,一輛火車“轟隆隆”快速駛近,正在和丁某賭氣的小麗躲閃不及,被火車帶倒在路肩上,當時就傷勢嚴重。
事故發生后,小芳和附近聞訊趕來的村民迅速上前搶救小麗,但不幸的是小麗終還是因傷勢過重死亡。在搶救小麗過程中,丁某始終冷眼旁觀,事后竟然獨自回了家。
吵架導致意外,責任誰擔?
告上法庭 被撞女孩家屬向對吵者索賠
事故發生時,小麗只有14歲,是一名初三畢業班學生。家人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絕,小麗父親認為丁某作為成年人,僅為一點“莫須有”的小事,當眾辱罵兩名未成年少女,致小麗情緒失控坐上鐵軌發生悲劇,丁某的過錯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。
小麗父親在多次找丁某協商索賠被拒絕后,將丁某訴至新沂市人民法院,請求法院依法判令丁某賠償死亡賠償金216100元,喪葬費20252元、精神撫慰金50000元、交通費1000元,共計287352元。
一審中,丁某辯稱:因溝里蝦籠被翻動的事,確實與小麗兩人發生過爭執,但未辱罵小麗,也未與其打賭,小麗的死亡是一起意外事故,自己在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,故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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